:::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4-07 | 點閱數: 2448

說明:
一、110學年度教師介聘(含超額介聘等)之各類表件,請至本局網站/各式表單/國中教育科/國中人事業務/教師介聘/市內教師介聘/110年介聘相關表件項下下載:
(一)各類介聘積分表、委託書、切結書等文件,請依介聘需求自行下載填列後,依作業期程併同審查證明文件攜至介聘作業地點進行積分審查,俾本局辦理後續介聘相關事宜。
(二)教師如有市內或超額介聘需求,有關積分審查部分,請自行參酌「4-7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含超額教師介聘)積分審查補充說明(5月1日及5月7日)」。
二、欲申請全國介聘教師,請至本局網站/各式表單/國中教育科/國中人事業務/教師介聘/全國教師介聘/110全國介聘相關表件項下下載,依期程表辦理相關事宜(含線上志願選填、積分審查等)。
三、參加超額介聘教師以公假登記(110年5月1日),並於不影響課務情形下於一年內擇日補休,其他各類教師介聘以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四、超額教師介聘後,如尚有可聘任正式教師之缺額,始辦理原住民教師介聘至原住民地區學校、身心障礙教師介聘至身心障礙人員進用未足額學校,及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
五、教師須實際服務滿6學期(育嬰留停及兵役年資至多採計2學期),始得參加市內介聘及全國介聘。
 

:::

萌典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