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受理同仁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事宜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1月19日總處給字第11340001411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人事總處原書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