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申請】子女教育補助申請
有關子女教育補助,請尚未繳交申請表之同仁於拿到收據後盡速繳交至人事室辦理核銷事宜,並請檢附申請表(電子檔已放置本校校網首頁)及以下繳費證明文件:
※網路繳費(銀行或信用卡):收據如係自行下載列印,請加註『電子收據』(如信用卡繳費證明單等)及簽名,並附「原學校之繳費收據(單)(要有就讀學校戳章)」。
※ATM繳費:請提供交易明細表,並附「原學校之繳費收據(單)(要有就讀學校戳章)」。
※學校繳費或是超商、銀行臨櫃繳費:
繳費收據上面,必需要有學校、超商或銀行的章戳,並附「原學校之繳費收據(單)(要有就讀學校戳章)」,另請特別留意金額務必與學校提供的繳費單上之金額相符。
※就學貸款:
請提供銀行之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並附「原學校之繳費收據(單)(要有就讀學校戳章)」。
※如果是初次申請(例如小學1年級或是之前都是由配偶在其就職機關學校申請,今年改換本校申請者),則需另外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喔!
※另請注意,學費及雜費如果顯示0,或只有顯示雜費金額,代表可能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補助(如低收入、身障等),如無上訴情形,則應向就讀學校註冊組申請補發完整學雜費金額再行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最新】因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簡稱拉近學費政策),變革如下:
一、國立大學:無變動,仍可申請13,600元
二、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2年):拉近學費政策一學期補助17,500元(一年補助35,000元下上學期),請聯繫子女就讀學校註冊組,申請取消該項 拉近學費政策補助,就讀學校會再重新製發繳費單(繳費單上不可出現任何學費補助文字,且學費不得為0),才能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35,800元(優於拉近學費政策補助金額)
三、公私立高中:選擇拉近學費政策補助較優
(一) 因應全面落實高中職免學費免排富,(公立教育部補助6,240、私立19,000~25,000不等),爰不可再重複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請詳細查看貴子女繳費三聯單是否已自動免繳學費。原軍公教子女教育部補助費公立補助3,800,私立高中補助13,500,都低於新政策的免學費方案,故選擇拉近學費政策補助為優。
(三) 公私立高職:高職本不排富,教育部一律補助學費,故不得重複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四、國中小:維持補助子女教育補助500元,免收據,但初次申請者請檢附戶籍謄本。
重點簡要如下:
一、國立大學:可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仍得申請13600元。
二、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2年):可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但要請貴子女去該校註冊組,申請取消該校拉近學費政策補助(新政策一學期補助17500元),並重新製發繳費單,才能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35800元。(兩項補助只能擇一)。
三、公私立高中:建議選擇拉近學費政策補助為優。(因獎學金減免者例外)。
四、公私立高職:教育部一律補助學費,所以無法再次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因獎學金減免者例外)。
五、國中小:可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免收據,但初次申請者請檢附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