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110年度12月及110全年度校安通報交通意外事件 分析報告各一份(如附件),請依說明加強師生交通安全 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110年12月交通意外案件統計分析,交通工具以「自行車」 最多計26件,「機車」次之計21件;車禍型態以「與他人 擦撞」最多計40件,「自摔(撞)」次之計14件;另有學生 機車無照駕駛9件。
二、鑒於近日酒駕、大型車A1事故頻傳,請各校協助宣導以下 事項:
(一)酒駕零容忍、酒後不開車: 1、駕駛汽車、機車、自行車,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15mg /L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3%以上,即屬違規酒駕。
2、酒駕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精濃度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更涉及刑法 公共危險罪。
3、如有飲酒情形,請找代駕服務,或搭乘計程車、大眾 運輸工具。
4、駕駛酒後開車,同車乘客亦有責任,將處以連坐罰 則。
5、宣導影片參考:https://168.motc.gov.tw/theme/ndd /video。
(二)大型車安全守則: 1、大型車應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確保功能正常運 作。
2、大型車駕駛人轉彎時應減速慢行,擺頭再確認車身四 周是否有行人或機慢車通過。
3、機慢車駕駛、行人應盡量與大型車保持安全距離,不 要進入內輪差及視野死角區域。
4、行人不貼近大型車前方過馬路,機慢車不與大型車併 行駕駛。
5、宣導影片參考:https://168.motc.gov.tw/theme /fullsized/video。
三、另檢附110年全年度交通意外事件分析報告,110年總案件 數569件(較109年增加85件),請各校再次運用相關管道 加強宣導師生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