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交通部函請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事宜, 以保護學生(童)之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20007652號函辦理。
二、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法規,行政院業於111年11月30日 發布命令施行,為強化學生(童)是項規範及安全知能, 請各級學校多加運用
交通部交通安全入口網製作之相關文 宣(網址:https://168.motc.gov.tw/theme/ebike/)、 交通安全教案手冊(網址:https://168.motc.gov.tw
/theme/teach/post/2209071547112)及交通安全補充教材 「高中篇-機車騎乘安全」(網址:https://market. cloud.edu.tw/resources/web/1807735)
等,配合課程或 教育宣導時運用,俾提升學生安全素養及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