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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5-07-08 | 點閱數: 16

(一)報名時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9月1日(星期一)止。
(二)參賽資格:
1、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比賽日期:南區初賽訂於114年9月27日(星期六)。
(四)比賽辦法:
1、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演出時間(含進退場):A組以3至5分鐘為限;B組以5至7分鐘為限。
4、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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