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搭配教育部青春動滋券推出「運動雄青春 好禮大方送」方案,請貴單位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所屬踴躍申請使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運動發展局112年6月15日高市運產字第11230835300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體育署於112年6月1日開放16至22歲國民登入動滋網領取每人新台幣(以下同)500元青春動滋券,憑券可至
「做運動」、「看比賽」等運動核心產業進行消費,以養成青年族群運動消費習慣,刺激運動消費連鎖效應,促進整體產業提升。
三、為響應中央政府首年政策推行美意及推動本市運動中心政策,本市運動發展局特規劃「運動雄青春 好禮大方送」方
案,鼓勵前往本市運動中心,憑青春動滋券消費滿500元,可獲得價值約千元之1個月健身券,並可參加月月抽獎活動,希望青年朋友養成健康運動習慣。
四、檢附宣傳圖卡3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