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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1-12-24 | 點閱數: 184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辦理。

二、農曆春節為中國傳統之重大節日,春節返鄉人潮眾多,為 讓國人能盡快返鄉並因應防疫旅館量能不足,自本(2021) 年12月14日至明(2022)年2月14日期間,檢疫方式除原有之 方案A(14+0)外,另增加方案B(10+4)及方案C (7+7),惟近期國外因新型Omicron病毒株肆虐,染疫人 數攀升,為落實本市防疫檢疫措施,保全社區安全,避免 境外病毒於社區傳播。

三、公告「高雄市春節期間居家檢疫防疫措施」如下:

(一)實施日期:110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

(二)執行對象: 於本市自宅進行居家檢疫之對象及其同住 者。

(三)針對春節「10+4」暨「7+7」檢疫方案,居家檢疫對象及 同住者應配合之防疫事項:

1、春節「10+4」檢疫方案:本府將提供入境檢疫者及同住 者公費快篩試劑,於居檢者檢疫第21天及其同住者於 居檢者檢疫第14天及第21天分別提供快篩試劑1次。

2、春節「7+7」檢疫方案:本府將提供入境檢疫者及同住 者公費快篩試劑,於居檢者檢疫第21天提供居檢者及 其同住者各1次快篩試劑。

3、民眾應配合檢疫防疫措施於前揭指定日期自行檢測完 畢後,並將檢測結果主動回報轄區里幹事。倘自行篩 檢結果為陽性,需立即通報衛生局防疫專線(07- 7230250),由衛生局安排就醫轉銜,不可自行就醫。

4、居檢者及其同住者如未依上述規定於指定日期執行居 家快篩及回報自行篩檢結果,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 條並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 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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