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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2-03-02 | 點閱數: 269

一、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者,不可入校:係指經衛生主管機 關或檢疫人員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居家檢疫通知書、加 強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等相關通知 之人員,並請協助向師生宣導。 

 

二、因應疫情發展調整校內防疫措施,請貴校配合辦理: (一)學校倘有一例確診個案,全校停課。 (二)社團、營隊、校外教學等活動: 1、經校內防疫會議評估疫情風險並確依最新之中央及本 市防疫規定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後,免報防疫計畫辦理。 2、活動期間務必落實造冊、維持社交距離、佩戴口罩及 實聯制等,並留意景點、餐廳及住宿地點規劃、確實 執行人流管制等。 (三)班親會及家長座談會:參與者應配合實聯制、依規定佩 戴口罩,建議活動中禁止飲食,保持社交距離。 (四)個人衛生管理: 1、加強宣導師生同住家人如因有呼吸道症狀就醫,請主 動告知學校知悉備查。 2、注意親師生健康情形,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嗅味 覺異常或腹瀉者等疑似症狀,請立即就醫並不入校不 上班。 3、應每日定期師生體溫量測、手部清消及宣導個人應保 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 (五)每日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 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疫情增加清潔消毒頻率;另 常接觸面(如門把、水龍頭等)每兩小時仍至少消毒一 次。 (六)應維持校內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良好;用餐時使用 隔板入座,用餐期間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 及消毒。 (七)學校及幼兒園之課程及活動,仍採「固定座位」、「固 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 考。

 

三、為提升疫苗保護力,維護師生健康,學校工作人員應盡速完成COVID-19第三劑疫苗完成接種。 

 

四、校園開放事宜請依據本局110年11月5日高市教健字第 11038115700號函(諒達)辦理。 

 

五、請持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 關措施辦理並落實自主查核,本局將不定期抽查訪視學校 相關防疫管理執行情形,並依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 況,滾動修正防疫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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