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辦理111年度「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指標」調查結果1份,請適時融入各領域學科教學。
說明: 一、依據111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辦理。 二、本案於111年6月9日至7月25日期間實施本市三級學校之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指標」問卷調查,藉以瞭解目前校園人權教育環境之現況。 三、調查結果詳如附件,請將結果提供校內行政人員及教師於推動人權教育實務規劃之參考,針對持續精進項目予以改善調整,以營造友善校園人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