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科技科:
正取:陳○婷。
備註:錄取人員請於112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0時,親自持相關證件(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教師證正本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等)向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中華民國1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