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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2-16 | 點閱數: 154

【人事室公告】
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作業,因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簡稱拉近學費政策),變革如下:

一、國立大學:無變動,仍可申請13,600元
二、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2年):拉近學費政策一學期補助17,500元(一年補助35,000元下上學期),請聯繫子女就讀學校註冊組,申請取消該項 拉近學費政策補助,就讀學校會再重新製發繳費單(繳費單上不可出現任何學費補助文字,且學費不得為0),才能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35,800元(優於拉近學費政策補助金額)
三、公私立高中:選擇拉近學費政策補助較優
(一) 因應全面落實高中職免學費免排富,(公立教育部補助6,240、私立19,000~25,000不等),爰不可再重複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請詳細查看貴子女繳費三聯單是否已自動免繳學費。原軍公教子女教育部補助費公立補助3,800,私立高中補助13,500,都低於新政策的免學費方案,故選擇拉近學費政策補助為優。
(三) 公私立高職:高職本不排富,教育部一律補助學費,故不得重複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四、國中小:維持補助子女教育補助500元,免收據,但初次申請者請檢附戶籍謄本。

五、已發放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該表係複製112學年度第1學期資料,本學期如有異動者,請於申請表修刪後送人事室重新製表另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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