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賽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1-06-28 | 點閱數: 284

主旨:檢送本市辦理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國民中小學人權教育宣導學生學藝競賽實施計畫,請學校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整體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學校人權教育,透過人權議題故事繪本和漫畫創作競賽歷程,激發學生關懷與行動,特舉辦國民中小學人權教育宣導學藝競賽活動。另為配合本活動進行,鼓勵各校透過學校網站或其他線上平台宣導「國際青少年人權宣言」,並鼓勵學生可利用暑假期間準備(如實施計畫)。
三、旨揭競賽內容摘要如下:
(一)競賽項目:
1、海報創作: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國中組。
2、四格漫畫:國小低、中、高年級組。
(二)比賽主題:依據國際青少年人權宣言30條指標,擇一指標進行創作。
(三)活動期程:送件日期為110年9月24日(星期五)至10月22日(星期五),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

(四)送件地點:小港區桂林國小學務處(81274高雄市小港區桂陽路390號)。
四、送件資料及說明(格式詳見實施計畫):
(一)送件單:實貼於作品右下方。
(二)作品授權書:浮貼於作品背面。
(三)參賽資料電子檔:110年度人權教育學藝競賽報名名冊檔,以mail寄至t84@apps.klps.kh.edu.tw
(四)送件資料不齊全者,不列入評分。
五、作品送件方式及說明:
(一)可採公文交換或郵寄至高雄市小港區桂陽路390號,桂林國小學務處活動組收。
(二)為保護作品完整性,郵寄及公文交換時請將作品包裝好,並務必留意作品不可折疊。
六、獎勵:
(一)海報創作及四格漫畫分別擇優錄取優等5名、佳作10名,獲獎名額得視參加人數及作品酌予增減。
(二)優等獎指導教師1人敘嘉獎1次。
七、所有參賽作品於送件後皆不主動退件,創作者可於活動結束後自行取回。
八、本活動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桂林國小學務主任鄭舒云(07-7990766轉721)、或活動組長何娟(07-7910766轉722)。
 

:::

數位教學資源

萌典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