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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1-06-28 | 點閱數: 253

主旨:檢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10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6月24日藝演字第1100002243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要點同時公布於該館網站(https://www.arte.gov.tw/),貴校可逕行下載。
三、本比賽修正重點為決賽網路報名,同時須填報預定參賽學生人數及上傳名單等規定,
四、凡於106、107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
五、本局將依旨揭比賽要點修正「110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請各校預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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