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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長 - 總務處 | 2021-07-20 | 點閱數: 325

主旨:檢送教育部通函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7月26日,家長於學校與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學生(學童)到園(班)期間,如有照顧學生(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函釋1則,請查照。
說明:依據勞動部110年7月9日勞動條4字第1100078217號函轉教育部110年7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8594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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